通知公告

浙江交响乐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(2014)

管理员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浙江交响乐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

浙江交响乐团:浙江省文化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,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。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。主要承担交响乐、管弦乐以及相关铜管、木管、室内乐的创作、演奏和教育、推广工作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,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。

(一)招聘条件

符合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和我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,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(详见《浙江交响乐团招聘岗位表》,附件1)。

(二)招聘条件有关说明

1、专业。我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按适岗优先、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。

2、工作经历。按劳动(聘用)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,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。

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
1、报名。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。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,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,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。来信请寄: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29号商务楼五楼办公室(邮编:310007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应聘”,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。

2、报名材料:

(1)报名表(样式见附件2)

(2)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、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(3)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。

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(套),复印件一律不退还。

3、资格初审。在报名结束5天内,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。

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,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。

4、应聘资格的取得。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,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,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,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。

(二)考试

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,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。

考试采用现场表演奏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,总分为100分。现场表演(演奏)以及专业知识问答等分别按照70%、30%计入总成绩。

1、小提琴、中提琴、低音提琴、双簧管演奏员岗位现场表演(演奏)考试内容:

(1)自备曲目(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);

(2)现场视谱演奏

2、打击乐演奏员岗位现场表演(演奏)考试内容:

(1)定音鼓、小军鼓(必考)

(2)木琴、马林巴、钢琴(选考)

(3)现场视谱演奏

3、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测应聘者本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等。

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,低于该成绩者,不能入围下一环节。

(三)体检、考核

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(总成绩相同的,现场表演、演奏成绩高者优先)按1:1比例确定体检、考核对象名单。

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执行。

考核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(四)公示、聘用

经体检、考核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
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,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(五)其他

1、应聘者放弃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,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
2、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。逾期不能报到的,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。

四、纪律与监督
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,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:

1、招聘单位网站(http://www.zjso.org,“乐团动态”);

2、主管部门网站(http://www.zjwht.gov.cn,“招聘信息”栏目);

3、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(http://www.zjhrss.gov.cn,专题专栏/事业单位公开招聘)。

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单位网站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
(二)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:

1、 省文化厅(人事处):0571-85212196、85211741;

2、省人力社保厅(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):0571-87056703。

(三)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
五、咨询

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。

单位地址:杭州西湖区曙光路29号商务楼五楼(邮编:310007)

咨询电话:0571-85119613(陈老师)

浙江交响乐团
2014年9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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